投诉者情况 姓 名:赵女士 电 话:1853*** 地 址:郑州市 投诉类别:手机通讯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联系方式:10010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于今年三月份接到联通官方客服电话工作人员推荐业务,说我符合免费送流量条件。中间我有迟疑,但对方强调我已经达到低消标准,可以赠送2G流量,当时并没有明确提示如果达不到最低消费要额外扣费!由于业务人员一再强调是赠送,因为我手机每月都要消费166元,就以为是达到了他们的标准,就开通了。 直到5月份,联通公司发信息提示“可用余额不够扣除,可能面临停机”,这才引起我的注意。因为每个月都会按期缴纳套餐费用,怎么会余额不足呢? 当时就与联通客服10010沟通,打电话核实!发现多出来了一个增值服务费!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增值服务费就是对方推荐的达到低消标准后送流量的业务。我向联通官方客服强调除基本的套餐费外,去掉我手机上一切收费项目,也包括这个增值服务费。 可到了6月初,联通公司10010客服工作人员又给我打电话推销这个活动,竟然两次打电话通过专业的话术诱导。因为对方一直强调我是166元的套餐,达到了低消送流量的标准,会将这个业务继续开通。我当时就提出了质疑,表示之前几个月都有不明的扣费项目,但对方仍坚持称我已经达到了低消送流量的标准,也没说如果不达到标准会不会额外扣费,在联通10010客人人员缜密的话术下,经过一遍遍的诱导,而且对方那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我就相信他们是为了我好,想给我谋福利,真的想给我送流量,我只能妥协。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是变着法的让我掏钱开流量包。 直到8月1日一大早,因为紧急情况需要电话联系客户,却发现电话停机了,也是因为这次停机给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才重视起这个问题。因为每个月都会按时交纳套餐费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停机的。 当我把所欠话费补交上后,就向10010反映情况,接到我的投诉几天以后,对方给我回复要返还我这几个月被扣除的费用。但我觉得这事情并非是扣费与退费那么简单,并不接受对方退钱的处理办法,一直想让对方解释给出说法。在这期间联通10010以及自称是联通人员的固定电话打过多次电话想让我接受退钱,以此来解决此事但我并没有接受。对方对于自己诱导消费,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错误行为并无丝毫的认错态度。后来就不了了之。 8月22日,我与10010官方客服打电话,让其帮忙查询我反映的扣费及诱导消费的问题处理的怎么样了,11660号客服人员告诉我:“经过查询,当时登记的是赔付100元并把低消活动取消了,但当时联系你并没有联系上。”根据客服查询的投诉登记显示,我已经明确表明自己不会简单的接受赔付,但结果却是联通总公司在8月10日15点45分强制赔付给我100元,并无任何说法和解释。对于之前诱导消费没有解释,为何扣费没有解释,就连赔付的100元也无任何解释! 随后,我在自己手机上查询到了一个个人手机号码自称是联通低消投诉人员在8月10日发送的短信“6月份抵扣24元费用,7月份抵扣24元费用,我部按照1+1赔付规则给你充值100元费用,你查一下话费。”我就联系这位低消投诉人员孙女士,孙女士说这一百元等于说是之前扣费扣错后补偿给我的,联通公司只要有投诉就会给你解决这个问题事情的,经过查询后,因为我的流量并没有用,上报领导后就进行1+1赔偿了,按照公司标准,如果对方不接受或者不满意,按照公司最高标准只能进行1+1赔偿。 说达到标准免费用到头却扣费,投诉后不同意解决办法强制1+1退费,天理何在?这无异于强盗行为!将我口袋的钱偷走了,当我发现后,又给我悄悄还回来,这跟小偷有何区别?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被联通公司欺骗,有多少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的所谓的免费的业务? 投诉请求: 1.希望对方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公开向我及所有的消费者道歉。 2.请解释为何客服人员一再强调是赠送的流量,却不说明还会产生扣费? 3.把之前无端扣的钱退还给我们每个消费者。 现有证据: 通话记录、消费账单、强制退钱凭证 2017年8月23日下午,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接到赵女士的投诉后转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2017年8月24日上午11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负责人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反馈消息:你网转来的投诉已经转给相关部门落实中,有消息第一时间回复。 2017年8月24日下午16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负责人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反馈消息:上午发的投诉,用户让明日10点再联系,现在还没有处理完。 2017年8月25日下午15:5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答复:接到该客户反映后,我公司核听营销录音,电话营销中工作人员虽然也告知客户承诺低消业务每月消费未达到这个费用仍按照这个费用收取,但客户对各类赠送费用不包含在最低消费里了解不清楚。造成客户误认为自己的套餐符合赠送标准。客户投诉至10010后,为提高用户满意度,我公司已于7月6日为客户取消此业务,并返还了因未达到低消扣除的补差金额,客户对此满意。 2017年8月25日下午17:30,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回访,消费者赵女士表示:河南消费网维权真的很给力,我之前投诉半个月都没解决,没想到投诉到你们网站后不到3天的时间问题就得到了解决,真心给你们点赞。联通公司已经对之前扣除费用补了差额,也向我详细的该业务的办理注意事项,我对他们现在的态度比较满意,对处理结果认可,再次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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