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耿先生 电话:135**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Email: 投诉类别:快递服务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河南畅兴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南四环 联系人: 冯经理 电 话:187***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月26日,我与畅兴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协议,委托该公司承运165箱白酒发往河南省滑县。 2月28日,我接到畅兴物流公司的电话通知,运输车中途失火,车上100多万元的货物付之一炬,托运的白酒损失严重。我立即赶到畅兴物流公司,发现自己托运的165箱白酒中的108箱白酒被烧毁。 按照畅兴物流公司的要求,我提供了自己的白酒损失清单:伏牛白卡盒30箱,单价280元/箱;大华红双喜酒27箱,单价320元/箱;贵州迎宾酒45箱,单价380元/箱;大华之酿铁盒6箱,单价520元/箱,损失共计37260元。并同时提供了自己买酒时厂家提供的正式发票。
损失清单和发票均已提供,然而,一个多星期过去后,畅兴物流公司一位姓冯的业务经理告诉我,37260元的损失,该公司只能赔偿30%即11178元。我大吃一惊,明明是畅兴物流公司的全部责任,自己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凭什么只赔自己30%的损失。 我立即赶到畅兴物流公司找到冯经理交涉。冯经理说赔偿客户30%损失,是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的,自己无法做主。耿先生据理力争,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冯经理说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再说。两个多月过去后,畅兴物流公司依然坚持只能赔偿耿先生的30%的损失。6月24日,谈起自己近4个多月的艰辛索赔经历,耿先生愤慨不已。 现有证据:(照片、录音) 买酒时厂家提供的发票、损失清单、 投诉请求: 畅兴物流公司应该承担我所有的损失,而不是30% 7月4日,《中国消费者报》第二版,以《混装易燃物 烧掉百箱酒》为题进行公开报道。详情见链接:http://315hn.ccn.com.cn/contents/984/9124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