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石先生向中国消费网举报,他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下称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业务员诱保,后又截留了他10万元养老保险金三年。
一,诱保购买两险种
事情还得从18年前说起。1998年9月28日,时年45岁在郑州工作的石先生在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业务员黄艳敏多次诱导下,购买了中国人保寿险中的两个险种:重大疾病保险与鸿寿养老保险。签订协议前,黄艳敏向石先生书面承诺:重大疾病保险一项,每年缴纳2045.8元,连交20年到65岁止,并承诺如有重大疾病住院,无论在全国各地实报实销,另外有陪护人员每日100元的护理费,保终身并返还全部资金。至于鸿寿养老保险一项:每年缴纳8500元,从45岁开始交到55岁连续10年,到60岁时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1000元,每到春节、元旦、生日和端午四个节日补助500元;到70岁后每月1100元,80岁后每月1200元,90岁后每月1300元,100岁后每月1500元,一直领至终身。死后一次性赔付家属36万元。
石先生告诉笔者:截止目前他已交纳够十年的鸿寿养老保险85000元,17年的重大疾病保险3.47786万元,合计11.97786万元。但是,如期缴纳保费的他,却没有享受保险公司一分钱的保障,总有一种被骗的感觉。
2011年,石先生被重度烫伤,在济源市黄河医院住院三个多月,花费了3万多元,却不能报销分文。原因是当时签订合同时没有添加350元左右的附加险,即便补交也没用。2012年7月30日,他突发脑梗、偏瘫住院,卧床不起,家人多次寻找保险公司人员咨询,回答没有交附加险不能报销,而且脑梗不属于大病,大病只能是癌症或植物人。
其实,石先生经购买过鸿寿养老保险的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可以享受2000元的实际医疗费用。但是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却置之不理。
二、截留三年保险金
2013年9月28日,已到60高龄的石先生咨询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如何领取鸿寿养老保险。结果,与他对接的业务员已换成业务员郭丽娟了。郭丽娟说,你只需办理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把卡号给她,每月人保寿险会定期打钱到卡上。
2013年10月9日,石国际带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见到了郭丽娟,并签订了相关协议手续。随后石国际发现自已上当受骗了,所签协议显示,是一次性支付10万元保险金,也算是鸿寿养老保险终结了。
无可奈何的石先生只得把刚办好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卡号给了郭丽娟。郭丽娟离开前告诉石先生说:你先回家吧,10万元已经安排过,很快到账。你把卡保管好,钱你随时可以领取使用。
想不到,这个 很快 变成了很慢,石先生竟然等了三年。2016年5月8日,石先生因有事急用钱,想起了三年前的10万元养老保险金。但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取款时,发现居然是空卡,当时预存的100元,只剩下13.34元。
石先生当时血压升高,瘫倒在地,最后是在别人的搀扶下才回到家中。家人得知情况后,随即拨打客服电话95519,查询结果居然是 忘 打钱了,直到2016年5月18日,久违了三年的10万元赔偿金才到账。
石先生告诉笔者:事情发生后,我多次找到河南分公司领导要求解决此事,给我一个公道,一位自称公司理赔部门负责人曹阳河的告诉我,公司的确有责任,但通过公司协商只答应赔偿1万元。10万元被截留三年,对我身心造成如此大损失,就这样轻描淡写,我真的不明白。
10万元,对于有钱富人和贪官们来说根本不算钱,而对于一个无职无权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人寿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如此欺骗投保人,今后你还敢相信这家公司,盼望此事引起上级领导关注,为我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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